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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材料

如您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,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,可参照以下提示准备所需材料:

1、单位加盖印章的申请审批表;
2、提取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委托其他人代办的,还须出具提取人的《授权委托书》;
3、购买住房的,提供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合同,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异地购房的,提供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;
4、还商业贷款的,提供人民银行的征信查询结果(首次提取提供)、购房合同、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(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);
6、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7、死亡的,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,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8、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的,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,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、职工本人的社保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;
9、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,男性年满50周岁、女性年满45周岁的,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,凭公积金支取审批表表和支款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款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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